关于金2010000481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灭失(遗失)声明
本人(单位) 朱跃加、金芳不慎将坐落在金山区龙翔路1258弄39号801室,证号为金2010000481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遗失。故申请补发上述坐落的不动产权证书。根据《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》的相关规定,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,可以在本声明刊登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金山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出异议。
金山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地址:卫零路478号
受理时间:8:30~11:30,13:30~16:30
联系人:胡旭东 联系电话:57962601
声明人:朱跃加、金芳
2018年07月26日